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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公布

2020-10-19 14:35:07

来源:水母网   芝罘融媒记者 宋晓娜 通讯员 刘腾



水母网10月19日讯(芝罘融媒记者 宋晓娜 通讯员 刘腾)记者近日获悉,烟台市2021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已经确定,具体为: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70元,二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20元;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70元,其他未成年居民按一档缴费,均享受二档缴费对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是烟台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参保后可享受以下待遇: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住院医疗费报销,生育医疗补助,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门诊报销,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9月1日起,开通各类在校学生集中参保缴费渠道,9月30日前完成参保登记工作;10月1日起,开通未成年居民和成年居民集中参保缴费渠道。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纳的居民,自2021年1月1日起即可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及时缴费的居民,可补缴2021年度的居民医保费用,补缴标准为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标准之和,自补缴之日起3个月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方可纳入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新生儿何时参保?新生儿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应当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手续,并按出生当年的年缴费标准缴纳,新生儿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集中缴费期内出生,可同时缴纳出生当年和出生次年两年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的可延长至出生后6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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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为补偿参保居民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为什么要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参保人员患病可享受普通门诊、门诊慢病、住院、大病保险等报销政策,低保、特困、贫困人口还可享受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重特大疾病再救助等保障政策,可减轻参保人员因患病、治疗等带来的经济负担。

3、哪些人员可以参加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烟台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具体指:

(一)具有本市户籍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满的失业人员;

(二)本市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包括驻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三)由本市各级公安机关签发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非本市户籍未成年子女。

4、2021年度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分为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2021年度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分两档:一档为每人每年37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520元。

各类学校(含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70元;其他未成年居民(以下统称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 370元。在校学生、未成年居民均享受二档缴费对应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已缴纳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进入医疗保险年度后不办理退费。

5、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期是什么时间?

答: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2021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费的,自2021年1月1日起享受相应2021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6、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1年度居民基本医保的,可以补缴吗?

答: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的,可以在2021年自愿补缴, 但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与政府补助标准之和,自补缴之日起3个月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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