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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我区开始伏季休渔

2020-04-28 09:36:31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4月28日讯 (YMG记者 云全 通讯员 郑香港)近日,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发布关于实施2020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海域全面进入休渔期,以更好地养护和合理利用海洋生物资源,推进海洋渔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休渔作业类型包括除钓具外所有作业类型

根据相关通告,休渔作业类型包括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定置作业(含鳀鱼落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在承包的增养殖区域内,利用渔船使用合法渔具采捕自繁自养贝类等渔业资源的,需向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申请报备,并逐级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另外,严禁在自然海域内采捕天然贝类资源。海洋伏季休渔期间,因实施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委托的海洋渔业资源调查、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调查以及军事用途需租用渔船从事捕捞作业的,须分别向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其他项目原则不予批准。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规定的禁用渔具和定置串联倒须笼(俗称“地笼”,全年禁用)。严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在海洋伏季休渔期间为应休渔渔船提供油、冰、水等渔需物资,严禁收购、运输、代加工违规渔船渔获。

休渔渔船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

所有应休渔渔船5月1日12时前必须回船籍港或指定的港口停靠休渔,并及时与所在地县级渔业主管部门联系。返港后认真填写《海洋伏季休渔渔船停港确认书》并经渔业执法人员确认。

休渔期间,所有休渔渔船禁止渔船异地休渔,应回渔船船籍港所在地休渔,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确需省内跨地区、跨县域修船的,必须向船籍港和停泊港所在地渔业部门申请报备,经批准后方可按照转港申请批准制度执行。休渔期间,所有休渔网具必须捆扎入库存放,在陆上确属无法存放的,可捆扎整齐放置船上封存。渔船标识必须符合全省统一规范标准,按规定要求安装、使用CDMA、AIS、北斗卫星和RFID等信息终端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渔船停港期间,要切实做好“防风、防火、防汛、防盗”工作,确保休渔渔船安全。

渔船修造厂家必须按相关规定开展渔船修造业务,无船检部门开具的《开工批准书》,一律不得擅自制造、改造渔业船舶。对坞修及在建渔船应设立标识牌,注明船名号、批准文号、上坞时间、监管人及预计下坞时间,制作渔船位置图。凡擅自制造、修造涉渔“三无”船舶的,依法对相关造船厂(点)予以处罚,涉案船只按照涉渔“三无”船舶处理。渔业港口不得接纳涉渔“三无”船舶、违规作业渔船、外省籍渔船停靠、卸货和补给,不得为违法违规渔船提供油、冰、水等物资,发现港内有渔船涉嫌违规出海的,要立即向地方渔业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查处。水产品运输车辆、冷库、鱼粉厂、水产品加工企业、市场经营摊点等不得收购、运输、代冻、加工和销售违法捕捞的水产品,如有违反规定者,渔业部门将会同市场、城管、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伏休违规与渔业生产成本补贴挂钩

今年省市区各级渔业执法机构将继续开展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专项整治行动,会同海警、公安、市场等有关部门全方位加大海陆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在渔港、海上查获及其他方式发现的涉渔“三无”船舶将一律扣押回港,交由船东户籍所在地、查扣地或扣押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没收,集中处置,并对船东依法处罚。对发现或查获的“地笼”等禁用渔具,一律收缴并集中销毁,对网目尺寸不合格渔具,限期整改更换,并对船东或生产、销售人员依法处罚。对违规渔船除按规定罚款外,一律没收渔获物、非法所得,对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职务船员证书和捕捞许可证;对特殊渔船违规的,将按“情节严重”规定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伏休期间渔业执法机构将配合公安、海警部门开展涉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员,将严格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继续实施伏休违规与渔业生产成本补贴挂钩的政策。2020年5月1日12时前未返回船籍港或指定的港口停靠、伏季休渔期间擅自转移停泊地点、异地坞修未按规定到达或返回、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被查处1次的渔船,扣减其当年度15%渔业生产成本补贴;5月5日12时前未返回船籍港或指定的港口停靠、伏季休渔期间擅自转移停泊地点或异地坞修未按规定到达或返回且拒不改正、年内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被查处2次及以上、被国家或省列入重大案件挂牌督办且经调查核实确认的渔船,列入黑名单,扣除其当年度全部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养殖渔船海洋伏季休渔期间从事捕捞作业的,每被查扣一次扣减其当年度50%的渔业生产成本补贴。无渔业生产成本补贴渔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从重处罚并在集中扣押点按最高时限扣押,伏休期间禁止离港。

为增加工作透明度,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设立了伏季休渔举报电话,希望广大渔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渔船。举报时请准确提供违规渔船有关信息(包括船名号、所有人、违规时间、地点等)。芝罘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伏季休渔举报电话:6225966、6225772(夜间)。

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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