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0 10:44:52
来源:水母网
一是健全制度建设。制定下发《白石街道关于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白石街道2017年文明城市实地测评任务分工表》和《白石2017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配档表》等制度文件,全面保障街道创城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明确组织领导。明确由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白石街道文明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督导检查组、社会氛围建设组、商贸市场综合整治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组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等五个工作组,由党工委委员负责牵头做好相关工作。加强街道各小组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是加强督查考核。成立街道文明城市创建督查组,以街道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单位和各社区为督查对象,采取三种督查考核方式,围绕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任务,持续常态的不定期开展本街道的督查工作。将督查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办事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及各级文明单位考核范围,并实行通报制度、约谈制度,确保督查考核取得实效。
三是完善提升资料。严格按照创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提升街居软硬件资料质量。重点完善未成年人、志愿者服务、综合文化站等活动资料。
四是整改突出问题。对照市、区督查提出的整改要求,补差补缺,确保整改到位。针对创城重难点问题,联合城管队对老旧小区和农贸市场周边等地进行集中整治。
五是深化宣传氛围。利用张贴宣传画、拉横幅、刷写标语、立宣传牌、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提高创城意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张涛)
王雪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